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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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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时间: 2021-11-05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规定》针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行业组织的网络行为制定了相关细则,并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层面对网络内容生态进行规范管理。其中,明确提出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的11种内容,包括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相关网络平台及其管理人若违反本规定的,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或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进行约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网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律师温馨提示:

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或作出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